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四部門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
閩經信原料〔2016〕293號
各設區市經信委(經信局)、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 科技部財政部關于加快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聯原〔2016〕5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加快我省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明確發展目標,突出發展重點
新材料是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我省經濟新增長點、福建制造的重要支撐,作為高新技術的基礎和先導,對于引領促進我省傳統工業轉型升級,構建競爭新秩序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近年來,我省新材料產業取得快速發展, 2015年福建省新材料產業實現產值2707.95億元,增長13%;增加值598.27億元,增長16.1%。
(一)發展目標
大力發展復合納米、超導、智能等共性基礎材料,加快發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稀土發光材料、稀土儲氫合金、特種陶瓷等材料,打造特色優勢新材料產業鏈,建設高性能、輕量化、綠色化的新材料產業創新體系。到2020年實現規模以上總產值6450億元,年均增長19%;增加值1420億元,年均增長19%。涌現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技術引領作用,以及擁有自有品牌的龍頭骨干企業,培育形成一批產業鏈較為完善、特色鮮明、市場競爭力較強的新興產業集群和產業品牌。產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企業重大科技成果集成轉化能力大幅提高。
(二)發展重點
推動永安市石墨產業園、武平縣新型顯示產業園、長汀金龍稀土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等項目建設。重點發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有機硅/氟材料、可降解塑料、發光材料、儲氫合金、高分子材料應用、高性能纖維、特種陶瓷材料、石墨烯等一批特色優勢新材料產業基地,做強做優我省新材料產業。
高性能金屬及合金材料,重點發展高性能鋁合金,開發高品質特種鋼鐵材料、加快鎂合金制備及深加工,發展高性能鈦合金、大型鈦板、特種焊接材料、高溫合金材料等。依托國家鎢材料工程中心,加強超細晶硬質合金工業化制造、表面涂層等關鍵技術研究,做大硬質合金及工具、整體刀具、數控刀具等產業規模。稀土新材料,重點發展稀土永磁、儲氫、發光、催化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資源高效綜合利用技術,提高稀土產品附加值,建設國家級離子型稀土研發、生產和應用基地。環境工程材料,開發資源有效利用、廢物再循環利用等工藝和技術,做大高嶺土下游應用產業規模。改性塑料,重點利用稀土改性、纖維增強、無鹵阻燃等改性技術開發電池隔膜、吸附分離專用材料、耐高溫、高阻隔等材料,開發稀土無機粉體改性塑料及其產業。氟化工材料,發展含氟聚合物新材料、含氟精細化學品及中間體,打造氟化工新材料生產基地。3D打印樹脂材料,重點發展立體光固化成型(SLA)、數字光處理(DLP)、連續液面生長(CLIP)光敏樹脂3D打印材料,鞋服用3D打印材料和模具鑄造用3D打印樹脂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發展高性能碳纖維、高性能錦綸、高性能滌綸、高性能維綸、高性能氨綸和無機非金屬等高性能纖維及其復合材料,推進高性能復合材料低成本化、高端品種產業化和應用技術裝備自主化。特種陶瓷材料,推進碳化硅纖維、氮化硅纖維和透波/吸波材料、陶瓷先驅體材料實現工程化產業化,建設國家級特種陶瓷材料生產研發基地,提升關鍵技術和低成本產業化制備能力。光電材料,大力推進藍寶石窗口材料、LED襯底材料、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導體材料、新型電子元器件材料等的研發和產業化。石墨烯,加快石墨烯透明電極手機觸摸屏產業化,拓展復合材料、電池/超級電容、儲氫材料、場發射材料以及超靈敏傳感器等領域的應用范圍。納米碳管,著力推進納米碳管在高強度復合結構材料、納米結構電子器件、熱電材料、電池電極材料、低溫高靈敏度傳感器、生物分子載體、催化劑載體的運用。
二、加大研發力度,增強創新能力
加強自主創新,大力實施自主創新戰略,努力提高新材料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形成企業、高校、研究院所多方共同參與的機制。重點培育和發展一批新材料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扶持產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的創新型企業。對進入我省“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培育發展庫”的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立項申報國家和我省科技計劃項目、產業開發專項等;對我省新材料企業中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支持。
加強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持續推進國家技術轉移海峽中心、國家鎢材料工程技術中心等平臺建設,鼓勵廈門大學、福州大學、中科院福建物構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和大型企業共同建設技術研發平臺,并面向社會開放,服務新材料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國(境)內外一流大學、科研機構、跨國公司在閩設立研發機構,建設一批聯合創新能力強的科技創新平臺。
三、加快成果轉化,保護知識產權
激勵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對我省新材料企業與境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實施的聯合技術攻關、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與中科院系統以及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產業技術成果對接項目,技術提升診斷工作中提煉的重大技術開發項目予以支持。推廣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試點政策,積極開展股權激勵改革試點,加快推動人才評選、職稱評聘等科技評價從以論文、著作和獲獎為主向以成果應用和對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為核心轉變。
著力保護知識產權,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競爭力的新材料品牌產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業。完善技術創新服務體系,強化知識產權服務業鏈條,促進國內外知識產權資源向福建集聚,大力發展技術交易市場,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機制,確保創新成果轉化為產業活動。發揮標準的引導和規范作用,鼓勵我省新材料企業實施技術標準戰略,省級財政對新材料企業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分別給予一定的獎勵。
四、支持重組改造,促進產業集聚
鼓勵新材料企業開展強強聯合、上下游整合等多種形式的企業并購重組。兼并重組后企業實施的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兩化融合、節能減排、淘汰落后產能等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優先列入我省各級政府部門年度重點項目計劃,享受相關領域的扶持政策。加快產業集群發展,優化產業布局,突出產業特色,支持特色基地建設。依托龍巖稀土工業園等省級產業園區,重點培育離子型稀土、中國(廈門)鎢材料、氟化工新材料、特種陶瓷材料等一批創新能力強、創業環境好的新材料產業基地,積極支持新材料產業基地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新材料重大項目建設。圍繞新材料產業的重點領域,加快發展省內急需的石化基礎材料、金屬復合材料、紡織高檔面料及產業用紡織材料等關鍵基礎材料,提高產業基礎制造和協作配套能力。做好項目儲備和實施,引導要素投向,優化投資結構,加快推進一批新材料產業化重大項目建設,將新材料產業化重點項目優先列入省重點建設工程,優化項目建設環境。
五、加大資金扶持,助力產業發展
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從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計劃中遴選一批新材料產業項目,推薦我省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予以重點扶持。對我省新材料產業技術改造項目給予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支持,推薦項目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庫和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爭取獲得省企業技術改造基金、省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等專項基金支持。發揮省產業股權投資基金、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作用,每年向基金推薦一批新材料項目,引導基金投資我省初創型、成長型新材料企業。
落實國家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高新技術企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抓好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和技術交易市場免稅等激勵創新政策落實。支持和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提高授信額度、增加貸款期限、降低融資成本等方面加大創新,優先支持有實力、符合條件的新材料企業。豐富社會融資新模式。鼓勵引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等支持初創型、成長型新材料企業發展。支持有條件的新材料企業到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或到“新三板”、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
六、構筑人才高地,積蓄發展動力
加快培育和造就新材料產業科技人才,建立有利于科技發展的激勵機制。通過技術入股、科技人員持股、技術開發獎勵等多種激勵,調動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在堅持自主創新、自主開發的基礎上,引導企業樹立人才全球化觀念,吸引國內外材料專家、留學人員等人才到我省創業,實現我省新材料技術的跨越式發展。
圍繞新材料發展領域,加快建設福建省高層次人才信息共享平臺,優化人力資本配置。繼續深入實施福建省“海納百川”高端人才集聚計劃,支持中國福州海西引智試驗區等平臺建設和發展,面向國內外,以產業招攬人才、以人才引進項目、以項目對接人才,進一步促進新材料產業發展。
七、強化產業交流,深化合作保障
圍繞制約我省新材料產業發展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不斷推進與科技部、教育部、工信部等國家部委和中國科學院等科研院所、知名院校以及駐閩中央企業所屬科研院所的科技創新合作向縱深發展,充分利用國家層面的技術、人才、管理優勢,提升我省創新平臺、中試基地和省級重點學科的發展水平。
進一步深化閩臺科技交流與合作,組織閩臺優勢科技力量協同攻關,用以支撐和引領閩臺合作新材料產業鏈的龍頭項目和缺失項目,促進閩臺產業和高新技術的深度對接。通過“6·18”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5·18”海峽兩岸經貿合作交易會等開展高層次閩臺科技交流活動。主動對接閩籍重點僑團、重點僑商,爭取建立海外僑商創業園,吸引和鼓勵僑胞來閩發展新材料產業。
八、加強統籌協調,優化發展環境
加強規劃引領及統籌協調。結合我省實際,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十三五”戰略性新興產業、工業轉型升級等專項規劃中有關新材料產業發展重點,進一步細化產業發展路線圖,引導企業和產業發展方向,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產業創新投入體系,推進新材料產業健康發展。
營造有利于加快新材料產業的發展環境。對接企業需求,提高行政效能,在新材料產業項目核準備案、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認定等方面,減少、簡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快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有序流轉、相互融合,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各級經信、發展改革、科技、財政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組織領導和協同聯動,研究制定促進新材料產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形成政策合力,促進我省新材料產業創新發展。
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