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嚴重違反建筑行業有關法規規章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注冊執業人員及房建市政工程評標專家等建筑市場各方主體將被列入“黑名單”,受到重點監管,并在評優、扶持、招投標、辦理行政許可等方面受到限制。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印發的《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廣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將按照“誰處罰、誰列入”原則,將存在以下情形的單位和個人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轉包、出借資質;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拖欠工程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義務;串通投標情節嚴重等。
被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及個人將在公布期內被列為重點監管監察對象,受到不定期抽查和常態化暗訪;在辦理行政許可事項時將被重點審查;在招投標中受到限制;被納入“黑名單”的房建市政工程評標專家,有關情形還將通報至其所在單位。
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公布期限為自列入名單之日起一年,被列入“黑名單”的單位及個人完成整改和修復失信行為,并在一年內未被再次列入“黑名單”,將可從“黑名單”中移出。
此外,廣西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還將強化與公安、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