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浙江新聞
杭州要給建筑業企業減負了!
8月6日,杭州市建委發布最新消息,根據《關于在杭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中推行工程擔保制度的通知》(杭建市〔2018〕68號)文件,從9月1日起,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建筑業企業可以使用銀行保函、保證保險和工程擔保機構擔保中的任意一種,代替現金保證金。
目前,根據依法依規設立的保證金,建筑業企業在杭州市建筑市場承接項目需要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共四類保證金,其中建設單位要求提供履約保證金的要對等向建筑業企業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證金。
如2017年,杭州市四類保證金累計繳納金額253.2億元,涉及企業13277家次,涉及工程項目63285個次。
如今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意味著每年全市建筑業企業可盤活工程保證金250余億元,這一舉措有效節省建筑企業的資金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建筑市場活力。
“年初我們剛接了造價1.5億元的重點項目,當時交納項目投標保證金80萬元,預留為期兩年的工程質量保證金375萬元,向建設單位交納履約保證金750萬元,這個項目累計繳納保證金1205萬元,整個公司每年以保證金形式被占用的資金占到企業年營業收入的10%以上。”一家本地建筑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當下剛出的政策,如果采用工程擔保的方式,就不用再以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這些資金就能周轉到企業生產經營中,既節省資金成本,也大幅降低公司的資金壓力。”
與此同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如符合條件減免,可將為企業減負升級加碼。
目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擔保按照《關于印發<杭州市建設行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執行,根據施工企業主項資質等級一次性足額繳存,總承包特級企業、專業一級企業、勞務企業分別繳納100萬、60萬和20萬。
從2016年起,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優化發展環境的若干意見》,杭州市對自繳納工資保證金之日起3年內未發生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建筑業企業,已繳納的工資保證金予以返還,今年上半年共退還6767.29萬元,累計退還近4億元。
在新政策支持下,對符合政策規定已經辦理農民工工資退還的、且沒有再發生拖欠工資投訴的企業,無須提供保證金擔保。
同時已繳納保證金的建筑業企業可以通過銀行保函、保證保函和工程擔保機構保函的形式提取現金保證金,盤活企業流動資金。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多家保險機構推出建設工程綜合保險,不僅不占用企業的銀行授信額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業企業的資金成本,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如投保工程投標保證保險,用以替代投標保證金80萬。保費為保額的0.3-0.8%,保險期限為2個月。辦理保單只需1-2個工作日,投標保險保單不需要退換,可以省去企業安排專人去追退保證金。也就是說數千元保費能節省企業流動資金80萬元,直接緩解現金周轉壓力。
接下來,建設主管部門將聯合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杭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結果的作用,對不同信用評價等級的建筑業企業實施差別化管理,促進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懲處”的市場機制,促進建筑業發展。